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24-12-24 15:48:43
隨著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結束,各科目的試題也已經公布,為了幫助大家進行估分,這里為大家整理了“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法碩(法學)專業基礎課真題及答案解析”供大家參考,幫助大家估分、為后續的復試、調劑做好準備。
三、簡答題:第 31~34 小題,每小題10 分,共 40 分。
31.沒收財產與罰金的區別。
【答案】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金錢的刑罰方法,屬于財產刑:沒收財產,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它是我國附加刑中較重的一種。
32.毒品再犯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答案】
毒品再犯是指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過刑,又犯毒品犯罪這一節任何罪的,從重處罰。成立要件如下:
(1)侵犯客體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心健康。行為對象是毒品。
(2)客觀方面是指實施了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過刑,又犯毒品犯罪這一節任何罪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通說認為只能是16周歲以上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
33.榮譽和名譽的區別。
【答案】
榮譽權,是特定人從特定組織獲得的一種專門化和確定化的積極評價。
名譽權,是名譽權中的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盧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兩者的區別在丁:
(1)米源不同:榮譽是山特定組織授于的,來源具有特定性;名譽是民事主體獲得的生活評價,其來源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
(2)內容不同。榮譽是對民事主體的正面的、積極的、褒揚性的評價;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客觀評價,該評價可能是正面的積極的,也可能是負面的消極的,故名譽有好壞之分,而榮譽則無此區分。同時,榮譽是由一定組織依一定條件和程序給予的,是一種正式評價,表現為一定的形式,如榮譽稱號;名譽則是一種帶有隨意性的評價,沒有固定的形式。
(3)涉及的范圍不同。榮譽僅僅是對民事主體的某個特定方面的評價,名譽則是對某一主體的綜合性評價,涉及主體的各個方面。
(4)榮譽可以依照一定的程寧剝奪或者撤銷,而名譽只可能發生改變,不可能被剝奪或者撤銷。
34.浮動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
【答案】
動產浮動抵押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動產作為一財產整體設立的動產抵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財產得以確定:
(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四、論述題:第35~3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35.根據法定符合說,論述具體事實認識錯誤是否阻卻故意
【答案】
事實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與自己行為有關的事實情況有不正確的理解。事實上的認識錯誤分為:客體錯誤、對象錯誤、手段錯誤、行為偏差、因果關系錯誤。
(1)客體錯誤,指行為人預想侵犯的對象與實際侵犯的對象在法律性質上不同(分屬不同的犯罪構成),客體認識錯誤也是一種特殊的對象認識錯誤。
處理:法律性質不同的,則阻卻行為人對因錯誤而發生的危害結果承擔故意的責任。
(2)對象錯誤,指行為人預想侵犯的對象與行為人實際侵犯的對象在法律性質上是相同的(屬于同一構成要件)。
處理:行為人預想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法律性質相同的,不能阻卻行為人對因錯誤而發生的危害結果承擔故意的責任。如果行為人預想侵犯的對象與實際侵犯的對象在法律性質上部分相同部分不同的,行為人只就相同的部分承擔故意罪責,對不同的部分不承擔故意罪責(3)手段錯誤,指行為人對犯罪手段發生誤用。處理:這種錯誤不影響非過的性質。
(4)行為偏差,又叫做目標打擊錯誤、打擊錯誤,指行為人預想打擊的日標與實際打擊的日標不一。
處理:這是一種客觀行為認識錯誤,對象認認錯誤是主觀認識錯誤。適對象認識錯誤的認定方法解決。
(5)因果關系錯誤,指行為人對白己的行為和所造成的結果之問因果關系的實際情況發生誤認。分三種情況:
?、傩袨樵斐闪祟A定的結果,但誤以為沒有造成該結果;
?、?行為沒有實際造成預定的結果,但誤以為造成了該結果;
?、?知道行為已經造成了預定的結果,但對造成結果的原因有誤解。
處理:這三種情形的錯誤對罪責的認定均不發生影響。
總之,事實認識錯誤處理的基本原則。主流觀點是“法定符合說”具體內容如下:
(1)行為人預想事實與實際發生的事實法律性質相同的,不能阻卻行為人對因錯誤而發生的危害結果承擔故意的責任。
(2)反之,法律性質不同的,則阻卻行為人對因錯誤而發生的危害結果承擔故意的責任。阻卻故意犯罪,但對實際打擊的目標可能存在過失犯罪。
本處理規則適用于:客體(行為性質)認識錯誤、對象認識錯誤,工具、手段認識錯誤、打擊錯誤這四類:而對于因果關系的認識錯誤原則上不影響定罪量刑。
36.試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中踐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理念的主要規定。
【答案】
一、樹立優良家風入法,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婚家庭中的導向作用
(一)樹立優良家風入法,體現了家庭在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重要作用。
婚家庭編在“一般規定”中增加了“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的倡導性規定,是民法典第1條關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立法目的規定在婚姻家庭編的具體體現。
(二)完善婚姻制度,體現法律公平正義。
修改禁止結婚條件,完善無效婚姻與可撒銷婚姻制度?;橐黾彝ゾ帉ⅰ盎加嗅t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從結婚的禁止要件改為可撤銷婚姻。同時,在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后果中增加了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使得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不誠信一方除承擔婚姻被撒銷的法律后果之外,還須承擔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
(三)增設登記離婚冷靜期制度,防止沖動草率離婚
婚姻家庭編明確規定了登記離婚的程序和離婚冷靜期。設置離婚冷靜期的目的主要為了保障當事人在法定冷靜期間內對是否同意離婚以及如何處理離婚后的各項事宜有時間冷靜思考,提高當事人之間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和一致性,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從制度上減少沖動型和規避政策型的草率離婚。
(四)完善離婚救濟制度,體現保護者利益的實質正義
婚姻家庭編的離婚家務勞動經濟補償請求權不再以夫妻約定適用分別財產制度為前提條件,夫妻一方因擾育子女、照料老午人、協助另一萬工作等負扒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分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子補償。這,修以體現了總則編中公平原則的精神,反映了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對于尤酬的家務勞動價值的進一步肯認。
二、樹立優良家風入法,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繼承編中的導向作用。
(一)繼承權的喪失,是指因發生法定事由,依法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比如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當確認其喪失繼承杈。
(二)我國《民法典》將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寧:包括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贈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不論再婚與否。
(三)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應由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繼承的遺產份額,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或兄弟姐妹的子女繼承的法律制度。增加了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權。
(四)在遺產分配原則中,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在下列情況下,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本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五)在遺產分割的原則。分割遺產時,應遵循如下原則:
1.先遺囑繼承后法定繼承原則。在有遺囑的情況下,首先應按照遺囑的指定分割遺產。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當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2.保留胎兒繼承份額原則。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3.互諒互讓、協商分割原則。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案例分析題:第37~38小題,何小題20分,共40分。
37.李某去應聘甲公司的保潔人員,在明知甲公司是在從事電信詐騙,仍為公司提供銀行下,進行支付結算幫助。分析以下問題。
(1)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不構成犯罪,請分析。
(2)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的行為就算構成犯罪也只是幫信罪,并不構成詐騙罪,請分析。
【答案】
(1)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呆不構成犯罪足錯誤的,李某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根據刑法規定,幫助信總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案中,李某雖然應聘的是甲公司的保潔人員,但在明知甲公司是從事電信詐騙,仍為其提供銀行卡,進行支付結算幫助,侵犯了有關國家網絡安全的管理制度。故李某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2)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的行為就算構成犯罪也只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并不構成詐騙罪。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李某的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詐騙罪,競合,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信息網絡犯罪的幫助行為,在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本案中,李某在明知甲公司是從事電信詐騙,仍為其提供銀行卡進行支付結算幫助,是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助行為,同時構成詐騙罪侵犯了他人財產權,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8.A公司的分公司B與C公司簽訂了一份5年的租車合同,2年后B公司面臨倒閉,于是向C公司發函不能繼續行合同,提出解除合同,C公司回函希望繼續履行合同。于是B公司便繼續支付一個月的車費,C公司保留了合同。5年租期屆滿后,又過了6個月,C公司準備起訴。
(1)B公司主張解除合同,但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你是法官,如何處理?
(2)B公司倒閉后,還有承擔責任的主體嗎?
(3)賠償責任能否以剩余租金為限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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