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制度選擇——兼論走向混業經營的路徑問題(上)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2-09-14 16:39:02
在金融制度體系中,以業務劃分為主體內容的金融企業經營管理體制是實現金融監管、保證金融平穩運行以及貫徹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度基礎。自我國進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以來,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選擇一直是理論界討論的熱點。隨著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體制確定下來以后,這樣的討淪逐步平靜下來。1999年,美國《金融現代化法案》對分業制的拋棄。以及2001年年底我國正式加入w To 這兩個事件,尤其是金融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再次使理論界和金融界重新開始關注我國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選擇問題。本文試圖通過對西方國家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演變過程的分析,探索我國金融管理體制的制度選擇問題。
一、西方國家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演變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是指國家為j廣保證金融安全、實現金融在經濟運行中的重要作用而制定的有關金融企業的制度總和。其主要內容是對各種類型金融企業的業務范圍和活動領域的劃分與限定,即金融業務如何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之間的劃分與界定。影響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設計的主要因素有兩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
體制沒汁的實質就足如何根據本國經濟、金融發展狀況、發展趨勢以及本國經濟文化傳統尋求兩大因素之間的協調從西方國家金融業發展史看,其經營管理體制主要經歷了兩種類型:混業制和分業制。
嚴格地講,混業經營在早期采取的是“全能銀行”的形式,金融企業可以在同一機構下同時經營存取款、投資銀行、保險代理以及信托、租賃等金融業務。“全能銀行”制度在一些歐洲國家到今天也還是行之有效的。由于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重要地位,金融混業制尤其是指經營存取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可以同時進行資本市場投資業務,而投資銀行在進行資本市場投資的同時可以經營存取款業務。從提高金融運行效率的角度考慮,在混業經營體制下,貨幣資金市場和資本市場能夠在較大程度上融合為一體,資金在兩個市場之間的流動更加順暢,因而全社會資金運行和配置也更有效率。
在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之前,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的是混業制。這種制度選擇的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經濟的貨幣化、資產化程度較低,金融還沒有成為經濟運行的核心,對經濟的反作用,特別是可能的破壞性作用體現得尚不充分。
第二,金融體系不完善。在lit之前的大部分時間內,資金的配置主要足通過間接融資完成的,組織直接融資的資本市場規模較小,金融產品比較單一,這時的混業實際上是商業銀行在經營存取款業務之外的“兼業”、“副業”。
第三,資本主義自由企業制度。
金融企業是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企業。其特殊性在于其業務經營的內容及其經營效果的影響力區別于一般工商企業,其一般性在于它與一般工商企業一樣也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在自由資本主義制度下,金融企業所體現的更多的是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一般性,而不是其特殊性。因而,金融企業追求利潤動機下的業務范圍的擴張是“順理成章”的,較少受到當局的管制。
在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后,關于商業銀行資金在證券市場中的作用引發了長期的爭論。這場爭論最終導致了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加強了對金融業的嚴格控制,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實行分業制。1 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切斷了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之間的業務交叉。金融企業再也不是“自由”企業了。《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的頒布是西方國家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變革的標志性事件,英、日等國紛紛效仿,分業制成為當時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主流模式。
分業制的實行不但是西方國家特定經濟金融形勢下的產物,而且也是其國家干預思想在金融業管理領域的體現。分業制的實行限定了金融企業經營活動范圍,從而它也限制了充分競爭,不利于實現資源(資金)的合理配置,但當金融風險成為經濟運行的主要矛盾時,效率已不是追求的首要目標。從微觀角度看,分業制把金融企業從盲目擴張和惡性競爭的深淵中拉出來,通過限定彼lit業務范圍,在降低競爭程度的同時,保證了穩定利潤的取得。
雖然受到嚴格管制,在利潤最大化動機的驅動下,西方金融企業通過各種方式爭奪業務范圍、相互滲透的活動從未停止過。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后,以放松管制為主要內容的金融自由化浪潮逐漸形成,依托于現代通訊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快速發展,金融產品創新層出不窮。金融產品的極大豐富和金融管制的放松導致所渭的“脫媒”現象— — 大量的資金配置通過直接融資市場完成,商業銀行原先具有的管制條件下形成的制度優勢喪失殆盡,再次面臨著生存危機。同時,由于金融創新的作用,資本市場工具和貨幣市場工具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商業銀行在負債和資產管理中越來越多的利用資本市場工具,而投資銀行實際上也日益向存取款業務滲透,兩者的業務界限已經逐漸消失。
分業制向混業制的回歸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以美國為例。1961年,紐約花旗銀行開始發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事實上開始介入資本市場。1989年,批準五大銀行直接包銷企業債券和股票,是美國商業銀行向混業經營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以上改進都是以個案和特例形式實施的,因而可以說是銀行混業經營的一種探索。90年代,美國通過一系列立法不斷拆除金融各業之間的藩籬。實際上,在1 999年11月美國通過《金融現代化法案》之前,分業制早已名存實亡了。法案的通過不過是對既定事實的確認而已。在美國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發生變革的同時,原先實行分業制的英國和日本也結合本國實際,在80年代實現了向混業制的轉變。
復歸后的混業制并不是大危機之前混業制的簡單重復,而是一種新形勢下的具有新內涵的混業制。
首先,新混業制的運作背景是金融在經濟運行中作用的不斷加強和國際金融競爭的不斷加劇;其次,新的混業制是以宏觀金融風險控制體系的不斷完善為前提的;再次,新的混業制下,金融企業通常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等集團化組織形式,其各項業務之問的資金流動以及機構沒置之間是存在明確“防火墻”的。這也就是今天人們概念中的混業制與全能銀行的分水嶺。
二、金融管理體制演進的啟示從西方國家金融管理體制演進過程分析,金融管理體制的制度選擇是由金融發展的內在規律決定的。金融業由混業到分業,再到混業,它所遵循的足一種歷史的、發展的邏輯 我們可以從中獲取某些有益的啟示。
1.不論是分業制還是混業制,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必須適應一國的經濟金融發展狀況、文化特點以及宏觀管理能力。制度設計是為經濟發展服務的,無論如何高明的制度設計,其最終的落腳點必然是如何促進經濟增長和經濟安全,因而制度設計必須能夠適應經濟、金融發展的狀況和趨勢,特別是經濟主體的發育程度和金融當局的監管能力。脫離實際的制度設計足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的。即使同屬分業制體系,美國的分業制和日本的分業制在具體內容上也是存在明顯差異的。
2.在不同的經濟、金融發展階段,應根據首要目標的變動及時調整制度體系。降低金融風險和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設計要實現的兩大目標,這兩大目標之間客觀上是存在矛盾的。在特定的發展階段,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選擇必須考慮制度設計的首要目標是什么,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么。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經濟運行的主要矛盾也會發生變化,因而制度體系必須針對這種變化做出必要的調整。在大危機中,美國分業制的實施顯然更多的是考慮控制經濟風險的重要性。
3.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演變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漸進過程。制度設計的本質是對經濟主體行為的規定,因而任何經濟制度的變更必須考慮到經濟主體的適應能力問題。金融業經營管理體制的變革更應充分考慮經濟主體的適應能力。由于金融在經濟中的特殊重要性,金融制度的突變往往容易帶來經濟運行秩序的混亂。以美國為例。美國分業制的終結是在20世紀末,但自60年代開始,在長達40年的時間里,政府以個案和特例的形式陸續解除對金融企業業務范圍的限制,。 Ok而逐步培養起了經濟主體必要的適應能力和對制度變更趨勢的預期,為徹底實行混業制后經濟金融的平穩運行奠定了基礎,真正做到了“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