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
學歷證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6-01-07 15:28:32
一些2015年十月在職法律碩士考生著急地來電咨詢:我想進行院校調劑,跨省可以嗎?在職研究生招生老師肯定地回答:不可以。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法律碩士調劑的事宜。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別專業學位調劑錄取工作,限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院校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院校之間的調劑錄取;各專業學位類別間、領域間均不能進行調劑。
可見,不管是報考哪一所院校招生的法律碩士,考生都不能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調劑。而且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十月在職聯考中,很多院校明確指出不接受調劑。
如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在公布該校在職法律碩士復試分數線:外語成績不低于45分,總分不低于195分的同時,強調該校不接受法律碩士外校調劑生。南京大學在職研究生也招生在職法律碩士,但也強調該校各專業類別都不接收外校調劑生。
但也有一些院校招生的法律碩士是接收調劑的,如上海大學在職研究生,進入該校法律碩士的復試分數總分不能低于164分,外語成績不能低于37分。想申請調劑到該校的考生應在2016年1月16日提出申請,并提交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總之,2015年十月在職法律碩士是不允許跨省調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