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發布時間:2014-06-30 09:34:59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建設法治社會,急需大量高層次、復合型的法律人才。很多職場人員想報考法律碩士來提升自己,但是了解到,一月聯考和十月在職聯考都有此專業,不明白一月法律碩士和十月法律碩士的區別在哪里。今天,我們就一起分析下:
首先,從報考條件上說,一月法律碩士允許專科生報考,專科生畢業五年以上就可以報考,本科畢業滿三年即可,同時,非法學的法律碩士,在大學期間所學的專業與法學有關的,都不允許報考。十月份法律碩士則要求必須是本科以上學歷,而且有學位證,工作時間滿三年以上。
其次,從學習方式上說,一月法律碩士在被錄取后,可以選擇進行全日制學習,同時也可以在導師的同意下,進行在職學習。但十月份法律碩士,只有在職學習這一種方式。
再次,從獲得的證書說,一月份法律碩士畢業后,可以獲得雙證,即法律碩士學位證及畢業證,是一種學歷教育,而十月份則只有碩士學位證,是一種非學歷教育。
以上就是對二者之間區別的分析,大家可針對自己的需求來進行報考,如果想了解更多,可在線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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