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2018年3月2日,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有關規定如下:
一、組織管理
1、成立學校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批復試基本分數線,并統籌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2、成立院系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具體的復試與錄取細則并組織實施。工作小組由不少于 5 位教授(或副教授)組成,組長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或(副)主任擔任。
3、院系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按需要成立若干復試專家組,開展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一般由不少于 5 位教授(或副教授)組成,設立組長一名,對本組復試工作各環節負責;設立秘書一名,負責復試記錄和協助安排相關事宜。
4、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
二、復試基本分數線
1、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學科門類劃定;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按專業學位領域/類別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見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s.pku.edu.cn)上公布的《北京大學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2、“強軍計劃”等專項計劃的分數線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考生成績等因素綜合劃定。
3、各院系在學校確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之上,可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三、復試要求及程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未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資格審查
院系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時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若院系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提出疑問,考生應配合院系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經權威機構認證的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復試資格。
2、復試材料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如下材料: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打印。網站打印功能開通時間為 2018 年 3 月 5 日10:00。
登錄規則:
用戶賬號為“bd2018”+報名號(北京大學報名點);“wd2018”+報名號(非北京大學報名點 ) 。用戶初始密碼為考生本人出生日期的 8 位數字。例如:用戶賬號 bd2018110112345 用戶密碼 19801001。考生登錄后點擊右側“網上報名”按鈕,在項目列表中選擇“碩士研究生招生”,點擊左側的“復試相關表格”即可下載到本地后再打印。
(2)個人陳述。登錄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填寫。
(3)北京大學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中規定的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其它材料,包括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畢業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4)符合教育部《2018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可享受相應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復試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差額復試,除上線生源不足情形外,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體比例由院系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特點和生源狀況提出建議,報送研招辦審批后確定。
4、破格復試
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復試基本分數線,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報考專業的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需經研招辦審批后方可進行。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5、復試程序
(1)院系應及時公布復試細則(含復試時間、地點和復試成績計算規則等信息)和復試名單。考生可登錄院系網站查詢,并按要求參加復試。
(2)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標準為 100 元/人次,由院系于復試前收取。參加兩次及以上專家組復試的復試費按次收取。
(3)復試專家組秘書要在復試時填寫《北京大學 2018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情況記錄表》。
(4)復試可結合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通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方面的考核。
如僅對考生進行面試,院系須設立一定數量的題庫,事先確定評分標準,由考生隨機抽取適量的試題進行回答。試題難度要適中,并應盡量避免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面試結束后,復試專家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其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5)考生的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各院系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同等學力考生除復試外,還須在復試期間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 3 小時,試卷滿分為 100 分,60 分為合格。考生的加試成績由院系在考試結束后報送研招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考生,其復試加試要求和辦法由院系自行確定。
6、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復試的,院系復試專家組應事先確定各復試方式成績的權重。復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或換算成百分制)記分,
60 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調劑
1、校內調劑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申請校內調劑,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 4 個專業。第一志愿報
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2、向校外調劑
未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若自愿調劑到北京大學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應達到《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規定,并按以下方式辦理調劑:
(1)考生使用碩士研究生網報期間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網址:http://yz.chsi.com.cn),系統開通時間見網站通知。
(2)考生在接到調劑單位的復試通知后,應參加其組織的復試。
(3)自 2013 年起,我校不再向調入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五、錄取
1、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根據一定權重計算而成。
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院系在復試前公布。一般初試成績可占總成績的50%至 70%,復試成績占 50%至 30%(專業目錄有明確說明除外)。
各專業擬錄取名單依據總成績名次確定。
3、擬錄取名單的公示
院系在 3 月 26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研招辦,經審批后應及時上網公示。擬錄取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基本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 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破格復試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考生、享受初試成績加分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的考生,其相關情況應在公布的名單中予以注明。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可在 4 月上旬登錄院系網站查詢擬錄取名單,或在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下的“碩士招生”欄目內的“錄取公示”頁面進行查詢。凡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擬錄取名單經院系公示后,由相應的人事部門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5、錄取通知書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大學擬定于 6 月中上旬發送錄取通知書。
6、體檢
體檢在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行北京大學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若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信息公開公示
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全過程、各環節的相關信息進行公開或公示,確保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范、內容發布及時。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8 年3月2日
文章來源: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