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訊:自2018年研究生組織建設活動項目啟動,研究生工作部共收到各學院秋季學期研究生組織建設活動申請82項,認真審核、篩選,共審批通過81項,現將立項結果及活動開展要求通知如下:
一、審批情況說明
1.堅持公開、公正和優中選優的基本原則,參考項目主題、參與人數、形式內容等因素進行預算審批,對具有創新性、策劃翔實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2.部分活動申請因不符合立項要求而未予審核通過。
3.學期當中,對于舉辦意愿強烈、活動意義突出的組織活動項目可由學院研究生輔導員提出推薦,另行提交活動申請,酌情予以立項。
二、活動開展要求
1.經審批立項通過的組織活動,應嚴格按照原活動計劃按時認真組織實施。若活動類型、時間、預算出現重大變動,請及時向研工部申請進行活動變更處理。
2.學院研究生輔導員應指導督促各組織及時有效開展活動。對于大型活動或大規模外出活動應切實加強組織管理,保障學生安全。
三、總結宣傳要求
1.總結提交:組織活動開展結束后的3天內認真進行結項總結(格式見附件),向研工部提交4張以上活動照片(要求突出組織名稱、活動主題)、500字左右活動新聞稿,新聞稿應認真如實撰寫,對于內容過于簡略、撰寫不規范的項目總結不予審核。
2.活動宣傳:各研究生組織應高度重視組織活動宣傳,提高新聞撰寫質量,并充分利用研究生院/研工部網站、“長大研途”微信等新媒體平臺,做好活動推介報道。
3.經費劃撥:組織活動經費劃撥以“先申請、再活動、后報銷”為原則。實際劃撥經費額度將以立項金額為基礎,參考活動實際效果、總結提交情況等適當波動。研究生活動項目負責人應在活動舉辦完成后,填寫經費支出情況(報銷項目按計財處有關規定執行),經研工部審批通過后,即可進行經費報銷。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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