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要求,現將青海大學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及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績查詢
報考青海大學考生可于 2023年2月21日10:00起,自行登 錄“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成績查詢頁面(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詢本人初試成績。成績查詢系統開放至 2023年3月31日。
二、成績復核
報考我校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考生如對初試成績有異議,可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2.我校成績復核只接受電子郵件申請。申請成績復核考生須在2023年2月23日17 時前將本人親筆簽名的《青海大學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準考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照片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郵件標題注明:考生編號+考生姓名+成績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或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3.我校匯總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后,統一時間集中對統考科目(省考試院)和自命題科目(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成績組織專人進行復核,并將成績復核告知單于3 月1日17時前通過郵件反饋考生本人。
4.根據有關規定,考生成績復核并非核卷,只復核答卷是否有漏評、漏統分以及各小題得分相加是否正確,主觀題評分細則以及評分寬嚴程度不在成績復核范圍,不重新評閱答卷。缺考、違紀作弊者,不在成績復核之列。
三、復核成績仲裁
1.考生對統考科目、自命題科目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須由考生本人在收到成績復核通知之日起2 個工作日內,攜帶《青海大學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告知單》、準考證、身份證分別到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考科目)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自命題科目)申請復核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績復核仲裁組對考生成績進行再次復核,并做出最終認定結論,認定結果分別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考科目)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自命題科目)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組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不再受理其他有關異議申請。
四、其他
關于 2023 年復試分數線、復試辦法、接收調劑等相關信息,學校將按照國家要求陸續在本網站公布,請持續關注 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qhu.edu.cn/)和“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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