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寧。學校前身為青海工學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與青海農牧學院、青海醫學院、青海財經學院合并為青海大學,1969年被撤銷。1971年恢復青海工農學院,設有工、農兩大學科。1988年恢復青海大學。1997年10月,青海畜牧獸醫學院并入青海大學。2001年1月,青海省農林科學院、青海省畜牧獸醫科學院、青海財經職業學院整建制劃歸青海大學,2004年青海醫學院并入,組建成新的青海大學。學校目前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農、醫、管四大學科為主,其他學科協調發展的教學研究型大學。青海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最長期限為2年。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青海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青海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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