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華東)2014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4〕43號)等文件和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4年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1.我校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研究生院組織協調,各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實施。
2.各學院要在學校文件和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研究確定各領域錄取分數線、工作要求和錄取名單。
二、錄取資格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GCT百分位資格線,我校初定錄取基本要求如下:
1.GCT總分≥200分、其它單科≥20分。各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突破本學院限額的基礎上,報研究生院備案后,可適度下調總分要求;對工作業績特別突出,報考專業為國家緊缺學校特色專業的,經學院同意報研究生院備案后,可降低總分要求。
2.專業課筆試、面試成績均≥60分。
3.考生資格審查符合國家規定。
三、第二階段考試安排
1.工作程序:各學院制定本單位第二階段考試及錄取實施細則,于2015年1月13日前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本單位網上向考生公布,并根據實施細則組織本單位復試工作。
2.第二階段考試內容:包括專業課考試和綜合面試。
3.第二階段考試時間:專業課考試2015年1月24日8:30-11:30,綜合面試時間由各學院自行安排。
四、錄取工作要求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兩個階段考試考核成績,綜合衡量其工作業績和成果,按照限額擇優排序錄取。考生應簽訂委培協議(單位或個人)后方能錄取。
跨門類報考的(指本科專業為非理工門類),要考核其工程背景及工程專業實際水平符合該工程領域錄取培養的基本要求。
2.認真審核考生報考資格,重點是學歷學位及參加工作時間等條件(必要時可要求做學歷認證)。不得錄取不符合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或未資格審查、或材料不齊全(資格審查表必須經研招辦蓋章)的考生。
3.擬錄取無學位人員不得超過該領域錄取總數10%(艱苦領域可為20%);計劃比例時,結果若非整數,應將小數點后數字舍去。
無學位者按成績單獨排序,擇優在限額內錄取上報。
4.應按考生原報考領域錄取,各領域間不能調劑。
上級如有新精神,學校將另行通知。
五、相關事項說明
1.根據學院申請,為方便考生,在研究生院備案后學院可集中在校外組織第二階段考試,工作要求不變。
2.考生各項材料應齊全并符合規定,應將《資格審查表》、第二階段考試《考生情況登記表》及考試和錄取資料(包括筆試試卷、面試記錄、協議等)一并建檔備查。
3.1月29日前完成此項工作,公示擬錄取名單并上報;同時將錄取工作辦法、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等報研招辦。
4.復試費用:第二階段考試費用為160元,在資格審查時由各學院代收,完成后交學校財務處。
5. 錄取名單報上級錄檢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將于3-4月間入學報到,學院應提前做好各項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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