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第一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第二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第三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籌安排報考點開展答復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等工作。報名網絡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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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報公告(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同)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5.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6.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7.考生必須準確詳實地填報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聯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應保證上述信息在2024年9月前有效,以確保在招生的各個階段保持暢通的聯系,由于聯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問題影響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9.符合規定條件(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詳情請點擊此處第五十二條)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規定條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詳情請點擊此處第六十二條)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10.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仔細閱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2024年單獨組織考試招收四年以上工齡在職人員碩士研究生報考須知》。
1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1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13.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5.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報名注意事項和資格審查要求仔細查看《東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網報公告》。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官方網站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7.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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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報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四條學校和報考點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第五條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六條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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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第七條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501建筑設計)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結束時間14:30),考試地點由報名點統一安排。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考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
第八條我校初試自命題科目(501建筑設計除外)均通過網上評卷方式,考生應仔細閱讀《東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條形碼張貼說明及答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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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
第九條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條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一般在3月中旬前公布。我校一志愿復試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復試辦法和程序屆時公布。
第十一條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我校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將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第十三條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第十四條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同于初試科目,下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第十五條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十六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十七條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第十八條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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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劑
(一)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二)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四)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五)調劑工作具體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在復試錄取階段公布的調劑工作辦法。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調出考生仔細查看《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及調劑意向高校調劑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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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制、學費
參考往年,學制2.5年,學費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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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等級。
第二十條我校與定向就業的考生及其單位,在考生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申請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應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一周內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一條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三條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經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招生單位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