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財經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財經大學之一,是一所以應用經濟和工商管理學科為主干,兼有文學、法學、理學、工學、教育七大學科門類交叉滲透、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相關規定如下:
報名條件
(一)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時限詳見《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要求:在期刊上公開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不能跨專業報考,且報名點必須選擇天津財經大學,不接受在外地報名,復試時加考兩門專業課。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
1.報考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審計、翻譯、會計、新聞與傳播、設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名條件與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相同。
2.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名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中的第1、2、3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專業學位詳見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專業招生簡章。
4.報名參加法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報名條件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可以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
(3)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可以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三)單獨考試報名條件
符合(一)報考報名條件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目前我校招收單獨考試的專業為金融學、會計學、企業管理、行政管理。
(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網上報名后,須于11月1日前將《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EMS郵寄至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天津市河西區珠江道25號天津財經大學東院J座204,郵編300222)。
注:我校非全日制專業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網上確認時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注:我校非全日制專業不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天津財經大學報名條件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天津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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