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是新中國第一所石油工業學校,1950年始建于大連,1953年遷至撫順辦學,1958年升格為撫順石油學院,2000年2月由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劃轉為遼寧省人民政府領導,2002年2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遼寧石油化工大學,2010年3月遼寧省人民政府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簽署共建學校協議。遼寧石油化工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辦法和程序。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學校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學校還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錄取
1.學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考生的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全日制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只能為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學校同意可以申請保留1年入學資格。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遼寧石油化工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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