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師范大學隸屬遼寧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為東北教育學院,1953年更名為沈陽師范學院,是當時東北地區創辦最早的兩所本科師范院校之一。沈陽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規定如下:
報考條件
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我校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以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為準)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六條 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
我校現有法律、社會工作、教育、體育、國際中文教育、應用心理、翻譯、新聞與傳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樂、舞蹈、戲劇與影視、戲曲與曲藝、美術與書法、設計等專業學位招收碩士研究生。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學位研究生報考條件的各項要求。
沈陽師范大學錄取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沈陽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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