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師范大學是吉林省重點大學。學校始建于1958年,經過60余年的建設與發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和繼續教育學生為一體,以教師教育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體系。現任黨委書記王喜庫,校長楊小天。吉林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調劑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生源情況進行調劑。我校將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所有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以及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指定醫院統一進行。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具體執行。
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品德和誠信、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網報信息中“就業類型”選擇“定向就業”,并填寫定向就業單位名稱。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吉林大學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吉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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