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財經大學是吉林省重點大學,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建設的學校。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復合型”為目標,著力推進普通本科、研究生教育與繼續教育協調發展,培養了一大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拔尖創新人才。吉林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相關規定如下:
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各類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即學校公告的入學報到日期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報到日期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但該類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以下要求:不得跨專業報考且英語水平須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六級及以上(其他語種相當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水平及以上),方能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除外)。
(4)已獲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我校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考我校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以及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四)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吉林財經大學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吉林財經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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