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科大學坐落在北國冰城哈爾濱,是一所歷史文化底蘊深厚的醫學高等學府,由我國現代醫學先驅伍連德博士于1926年創辦的濱江醫學專門學校(1938年更名為哈爾濱醫科大學)和前身為中國共產黨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創建的中國工農紅軍軍醫學校原興山(現鶴崗市)中國醫科大學第一、二分校組建而成。學校歷經97年的發展建設,傳承伍連德博士“赤誠愛國、自強創業”的精神,發揚中國工農紅軍軍醫學校“政治堅定、技術優良”的光榮傳統,秉承“木直中繩、博學載醫”的校訓,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具有相當的發展規模和鮮明的辦學特色。學校是部委省共建大學、黑龍江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中俄醫科大學聯盟中方牽頭單位、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教育部首批試辦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建設高校。哈爾濱醫科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規定如下:
資格審查
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往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需提交《思想品德和學習工作表現鑒定表》進行政審。除提交以上證明材料外,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交大學外國語四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單(成績≥425分)。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報考臨床醫學類學術學位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體報考規定者,不予準考或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體檢
所有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哈爾濱醫科大學相關規定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哈爾濱醫科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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