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介紹
(一)學院簡介
工商管理學院(SchoolofManagement),前身是1984年上海對外貿易學院成立的國際企業管理系,2008年7月正式組建成立工商管理學院。學院設有工商管理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點,企業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3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點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碩士學位點。企業管理學科為上海市教委重點建設學科。2016年工商管理學院成功獲批上海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學院擁有一支師德高尚、結構合理、業務精湛、活力充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聚焦國際化、創新性與應用型高層次工商管理類人才的培養。2024年5月學院獲得英國商學院畢業生協會(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簡稱BGA)金牌認證。
(二)師資隊伍
學院擁有52名一線專業教師,其中高級職稱教師33名,教授11名,博士學歷比例達到96%。1名教師獲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2名教師獲上海市教學名師榮譽稱號,3名教師獲“寶鋼教育獎”,3名教師獲上海市“育才獎”,3名教師獲得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4名教師獲上海市教育系統“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1名教師獲上海市教育系統“巾幗建功標兵”榮譽稱號,3名教師獲上海市曙光學者稱號;同時,學院還擁有教育部工商管理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工商管理系列課程教學團隊被評為2009年度國家級教學團隊。
(三)學科建設
2015年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科入選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建設計劃。2017年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工商管理學科位列全國前30%-40%。2023年軟科發布“中國大學學科排名”,工商管理學科排名位列全國前30%。2024年軟科發布“中國大學專業排名”,工商管理專業位列B+檔次,市場營銷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位于A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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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計劃
2025年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研究生計劃招生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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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介紹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MBA項目創辦于2011年,在10余年的發展過程中始終秉承我校“誠信、寬容、博學、務實”的校訓精神,以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上海市高峰高原學科工商管理為依托,充分利用長期以來形成的高素質應用型對外經貿管理人才培養的辦學優勢和辦學資源,以重視跨文化交流能力、社會實踐、案例教育為特色,從“國際化、數智化、復合型”三方面著手,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社會責任?創新精神?反思胸懷”的高素質商界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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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課
時間安排:周五晚和周六、周日白天(部分課程彈性集中授課)。
授課方式:線下教學。
授課地點:以古北校區為主(上海市長寧區古北路620號)。
授課語言:中英文相結合/以中文為主。
五、獲得證書
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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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制學費
學制:2.5年。
學費:8.32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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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試
(一)初試
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22日。
初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4英語(二)或203日語。
(二)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2025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研究生院網站或相關學院網站公布為準,考生須憑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
復試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論(現場作答);②工商管理綜合知識與能力(現場作答);③綜合考核(包括專業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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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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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招生簡章的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填報信息注意事項:
(1)考生只可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學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調劑的相關信息可咨詢各學院聯系人。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學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考生報名時需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和要求。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信息。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信息的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十、錄取
1.錄取規則根據“立德樹人、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點、以人為本”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整體素質。學校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錄取程序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審議,公示無異議后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國家教育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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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體檢
考生在復試時不進行體檢,錄取考生將在入學時進行體檢。體檢時如果查出不適宜學習但又不是國家規定不能入學的疾病,該生可申請保留學籍但須休學一年,一年后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康復者可申請復學,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體檢時如果查出國家規定不能入學的疾病將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