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簡介】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是一所具有顯著學科特色和實力的法學院。我院有六十多年的歷史,2007年冠名“光華”并成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浙江大學與光華教育基金會達成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了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宗旨”:為了推進法治建設,培養具有“法律專業典范、追求社會公義”素質的第一流法律人,光華教育基金會捐資浙江大學建設一座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法學院。
為幫助在職人員進一步適應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建設需要,幫助學員掌握更加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提高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決定在學院本部開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開班詳情】
開學時間:2013年9月21日
報名條件: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取得學士學位滿一年后方可報名
學習方式:學習年限1~1.5年。按規定學時面授,利用在職人員業余時間
學習地點: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學習費用:民商法學方向學費25000元,包含教材費和講義費1100元。 公司與金融法學方向學費25000元。
【結業信息】
進修學員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課程學習,考核或考試合格,發給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結業證書;
獲得浙江大學在職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具有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以同等學力申碩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與法學綜合課考試者,通過浙江大學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進入碩士論文階段,碩士論文答辯通過,授予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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