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是浙江大學管理學院的辦學特色,浙江大學創業管理MBA項目 ( 浙江大學MBA創客班 ) 創立于2016年,主要面向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招生。項目立足于中國經濟發展特殊情境,遵循創業活動的基本特征和創業教育的內在規律,旨在通過課堂授課與研討、創業設計與實踐、國際訪學與實習來激發MBA學員的創業精神,提升MBA學員創業管理的認知和技能,培養對中國社會經濟具有引領作用的優秀創業管理人才。2019年,浙江大學創業管理 MBA 項目榮獲全國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頒發的優秀創新創業教育項目獎,成為國內首個獲此殊榮的創業管理MBA項目。
一、招生計劃
2025年本專業擬招生人數不少于40人(以最終實際錄取人數為準)。實際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為準,復試錄取時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等對專業招生計劃數適當調整。
研究方向:
MBA創客班
二、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歷的人員;(3)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調劑。
三、報考方式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再補辦。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取得“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驗證)報告,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5)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按報考點要求確認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選擇浙江大學考點的考生,將在“研招網”網上確認系統辦理確認環節,具體請于10月下旬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網上確認系統上傳學歷(學籍)認證(驗證)報告。
(2)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網上確認時間由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安排,請考生自行查閱。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寄送學歷(學籍)認證(驗證)報告,請在網上確認通知規定日期前寄達我校研招處。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經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在初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初試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不得涂改和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4.初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③.-無 ④.--無
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研考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復審于復試前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學籍)認證(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見網上通知。
六、劃線與復試
學校堅持質量為先、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辦學定位和人才選拔要求劃定學校基本復試分數線,各學院(系)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之上,確定本學院(系)各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專業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并在復試前向考生公布。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所有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七、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進行體檢,體檢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八、政審與錄取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根據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的同時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錄取學院(系)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報考定向就業碩士生的,在考生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九、學制
2.5年。
十、學費、獎助政策
1.學費: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本專業學費為:33.6萬元。
2.獎學金: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依據學校各項獎學金評定文件執行。
十一、我校研招網將及時發布招生相關信息。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在我校研招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