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國家重點高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重點大學之一。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于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綜合型大學。
為幫助在職人員進一步適應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法治建設需要,幫助學員掌握更加堅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提高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決定在學院本部開設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公司與金融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的在職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在取得學士學位滿一年后方可報名。
二、錄取事項
1、錄取審查: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和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共同進行錄取資格審查;
2、正式錄取及學費收取:凡審查合格者,發入學交費通知。學員依據通知規定,入學前完成交費。
三、學習年限及收費
1、學 制:2年。按規定學時面授,充分利用在職人員業余時間;
2、學 費:21000元:書本費:1000元。
四、匯款信息
賬戶名 :浙江大學
賬戶號 :中行杭州浙大支行
開戶行 : 376658360850
匯款用途:“法學院 某某某 學費”
特別說明:學校確認收到款項后在開課前統一開具浙江大學發票
五、主要專業方向及課程
刑法學:法理學、民法學、刑法總論、刑法各論、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犯罪學、刑事偵查與物證技術學、經濟犯罪研究
六、結業與學位申請
1、進修學員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課程學習,考核或考試合格,發給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結業證書;
2、獲得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具有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與法學綜合課考試者,通過浙江大學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進入碩士論文階段,碩士論文答辯通過,授予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七、報名細則
1、報名表內應當提交下列證書:(1)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2)1寸免冠照片4張,2寸藍底彩照1張;(3)報名登記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2、資格審核與錄取流程:提交報名學校審核學校發入學繳費通知學員支付學費學校開發票、通知開學時間地點;
3、上課地點:浙江大學浙江校區。
梁老師:17812039143
張老師:18611851496
報名郵箱:edu@edueg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