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1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已發布,后續的復試工作如何安排?請查收這份問題解答。復試近在咫尺,浙大等你!
一、復試時間如何安排?
我校2021年研究生復試將于3月中旬正式啟動,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系)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考生須及時登錄學院(系)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
二、復試錄取方案什么時候公布?差額復試比例是多少?
各學院(系)根據相關要求制訂具體的復試錄取方案,并提前在學院(系)網上公布。差額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根據各專業招生情況而定。
三、復試采用何種方式進行?
我校原則上全日制各招生專業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少數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如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等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具體以招生學院(系)發布的復試錄取方案為準。
四、復試通過什么平臺進行?
我校的網絡遠程復試主要采用釘釘(DingTalk)雙機位視頻形式,請考生于復試前認真閱讀《浙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視頻復試考生須知》(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提前與報考學院(系)聯系進行軟件和硬件設備測試,保證雙機位設備網絡正常,并選擇獨立、安靜、整潔、明亮、封閉的場所參加考試。
五、參加遠程網絡復試有困難怎么辦?
若考生無法自行準備考場條件,應及時向報考學院(系)說明情況,必要時學院(系)可協助解決異地遠程復試相關困難。
六、如何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線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須按照要求在釘釘(DingTalk)中上傳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應屆生上傳學生證、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前置學歷學位證書。
(2)退役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3)軍隊在職干部需提供《軍隊在職干部報考研究生推薦審批表》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
(4)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5)初試前上交承諾書的本科結業考生,嚴格按承諾書內容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能參加復試。
(6)學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2)、(3)、(4)、(5)相關考生屆時可在本網查詢具體名單。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七、復試具體內容及時間安排?
復試具體內容由各學院(系)安排,外語能力測試、管理類聯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系)在復試中安排,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請考生及時關注報考學院(系)網站發布的復試通知。
八、碩士初試成績能查詢排名嗎?
我校不提供初試成績排名查詢,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及初試成績將在我校復試工作開始后由招生學院(系)公布。
九、對于考生在參加復試過程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如何處理?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確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守規參加復試。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影響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十、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錄取時能否選擇非定向的錄取類別?
根據2020年9月發布的《浙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因此,所有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須為定向就業。
十一、報考浙江大學申請校內調劑的具體方案?
校內跨學院(系)調劑方案同時在學院(系)網上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院內調劑方案在學院(系)網上公布。工程師學院工程類碩士項目制等調劑招生納入相應招生專業所屬的專業學院統籌安排并公告。
按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對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考科目相同。
十二、考生報考專項計劃,如何享受政策優惠?
各類專項計劃將列入復試基本要求(復試分數線),詳見浙江大學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十三、符合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如何享受政策優惠?
我校嚴格規范地執行教育部有關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請符合加分項目條件且有申請加分意向的考生在浙江大學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公布后一周內(詳見官網復試基本分數線公告),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十四、如何確定復試結果?
學院(系)根據復試錄取方案,綜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初試和復試成績、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預計相關結果將于4月底前公布。
十五、如何進行政治審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系)的院級黨組織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六、體檢工作如何安排?
考生被擬錄取后,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于4月15日前寄到擬錄取院(系)研究生科,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報考學院(系)聯系。
十七、聯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問,考生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聯系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相關學院(系)研究生科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處聯系方式:
電話:0571-87951349
郵箱:yjsy-zsb@zju.edu.cn
各學院(系)研究生科: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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