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進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換屆和選聘第七屆學科評議組成員工作的通知 》(學位〔2014〕10號)、浙江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要求推薦第七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的通知》(浙學位辦〔2014〕1號)等文件精神,請各相關學院推薦合適人選,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學科評議組的設置
本次學科評議組換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原則上按一級學科設置評議組,具體方案將根據人選推薦情況并征求有關專家意見后確定。
二、推薦條件
1.評議組成員應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處事公道,作風正派;應當是本學科學術造詣精深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者,具有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經驗,熟悉研究生培養工作和學科發展,愿意并能夠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承擔完成學科評議組的相關工作。
2.新選聘的評議組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續聘的第六屆成員一般不超過65歲(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評議組成員連續聘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對已連續聘任兩屆的成員一般不再推薦。學科評議組成員和專業學位教指委委員一般不兼任,已經受聘擔任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一般不推薦為學科評議組成員人選。
4.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中的有關專家分別為有關學科評議組的當然成員,不需再推薦。
5.被推薦人員所在學科應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在相同一級學科只能推薦一人。
三、工作要求
1.各相關學院要根據本通知要求,廣泛動員,認真組織,規范程序,嚴格標準,切實做好學科評議組成員的推薦工作。
2.按照學科評議組成員應具備的條件,可采取個人自薦和學科推薦結合的方式,推薦材料(附件2:簡況表.doc)請交給博士學位授權學科所在學院,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初步推薦人員名單進行認真遴選,向學校提出推薦人員名單。
3.學院確定推薦名單后,填報推薦匯總表(附件1:匯總表.doc),于5月12日前將推薦匯總表和簡況表報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處,要求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子良A215室,郵箱:xkc@zjut.edu.cn,電話:8832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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