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是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一所以師范教育為傳統、文理并重、人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學校前身可追溯至創建于1908年的全國六大高等師范學堂之一的浙江官立兩級師范學堂,1978年建立杭州師范學院,2000年前后杭州教育學院等五校相繼并入,2007年更名為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考試資格審查
學校對考生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忌顖蟮膱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在復試前向所報考學院(中心)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原件)。
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
政審與錄取
1.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校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復試、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2.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錄取學院(中心)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3.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于入學前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在校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組織關系,不遷移戶口。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5.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中心)請假,請假期限最多為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推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6.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依據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7.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杭州師范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杭州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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