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大學坐落于長三角與南京毗鄰的全國文明城市——安徽省馬鞍山市。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58年的馬鞍山鋼鐵工業學校;1977年經國務院批準組建馬鞍山鋼鐵學院,隸屬于原冶金工業部;1985年更名為華東冶金學院;1998年劃轉安徽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2000年經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華東冶金學院和安徽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合并,組建安徽工業大學?,F已成為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經、管、文、法、藝七大學科門類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行業特色的多科性大學,是科技部與安徽省政府聯動支持高校、國家“教育強國推進工程”項目實施高校、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和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連續獲評安徽省文明校園。安徽工業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復試錄取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時間安排在國家線下達后,一般在錄取當年的4月底前完成。具體的復試辦法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
3.學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情況,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學術要求。
4.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高校學生應征入伍現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等加分按國家政策進行。
6.考生在擬錄取后參加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由我校在復試通知中注明。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7.調劑。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后另行發布,調劑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8.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安徽工業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安徽工業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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