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的
《宗教學綜合》是哲學學科的基礎性學科之一,考試要力求反映宗教學專業的特點,科學、公平、準確、規范地測評考生在本領域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以利于選拔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學子入學,進而培養具有良好宗教學素養、深層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的高層次宗教學專業人才。
二、考試要求
測試考生對宗教學的基本概念、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和運用能力。
三、考試內容
(一)宗教學基本理論
1.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2.宗教現象學
3. 宗教社會學
4. 宗教心理學
5. 宗教哲學
6.宗教與文化
7.宗教與政治
8.宗教與科學
9.宗教與道德
10.宗教與法治
(二)宗教學基本知識
1.宗教的本質、要素及其邏輯結構
2.宗教的觀念與思想
3.宗教的感情與體驗
4.宗教的行為與活動
5.宗教的組織與制度
6.宗教的起源問題及各派理論
7.國家、民族與宗教
8. 西方宗教學的學科形成、發展及主要特征
9. 宗教的幾種分類方法及基本內涵
10.宗教的未來趨向、宗教永恒論與宗教消亡論
(三)世界各大宗教基本知識
1.猶太教及其基本理論
2.摩西與猶太教
3.猶太教禮儀
4.猶太教與基督教關系
5.基督教的產生及其基本教義
6.教父哲學的代表性人物及其思想
7.中世紀基督教的發展與基本概況
8.近代基督教的改革與成就
9.佛教的產生及其基本教義
10.大乘佛教的基本理論
11.中國化佛教宗派及其基本理論
12.佛教在東亞的發展及其基本內容
13.伊斯蘭教及其基本理論
14. 婆羅門教及其基本理論
15.瑣羅亞斯德教及其基本理論
16.道教的產生與發展
17. 道教的基本理論及社會功能
18. 中國民間信仰
四、考試題型與分值
考試類型一般包括名詞解釋、簡答、論述題等,試題滿分共計150分。
五、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方式,考試時間18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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