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文物綜合》(代碼841)是文物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科目之一。《文物綜合》考試要力求反映文物碩士專業學位的特點,科學、公平、準確、規范地測評考生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以利于選拔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入學,為我國文博事業建設培養能夠綜合運用自然科學、技術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學科領域知識來揭示文物的材料與工藝價值、保護文物的本體、發揮文物的社會價值,研究實現文物價值“永久保存、永續利用”的對策與措施,能勝任較高水平文博業務或管理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業人才。
二、考試要求
測試考生對于文物學、文物保護學、考古學、博物館學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況和運用能力。但由于這四個學科領域之間的差異性很大,各招生單位可根據自身的具體培養能力和特點制定相應的考試內容(例如:只有考古學人才培養能力的單位可偏重在《考古學概論》方面出題,余類推)。
三、考試內容
一、文物學概論
1.考查目標
1)系統掌握文物學的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
2)理解文物學教學的任務、過程、原則和方法。
3)能運用文物學的基本理論來分析和解決文物領域的各類問題,以指導文物研究、文物工作和文物事業地發展、充分發揮文物的作用。
2.考查內容
1)文物學概述
1.1)文物學的對象和任務
文物學的研究對象是產生于對文物的研究,反之,文物學科的建立又促進了文物研究的提高和發展。文物學的任務是揭示文物研究的規律,探討文物的價值和藝術,指導文物的實踐工作。
1.2)文物學的重點和聚集
主要關注和了解文物學的萌芽、文物學的發展、文物學的理論深化等階段有代表性、有影響的流派、代表性專家、主要學術著作、研究方法和系統理論。
2)文物學研究的主要領域
2.1)研究文物的價值
總的來說,文物主要有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文物可以補史的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文物反映了當時人類的各種活動,而且還反映了這些活動之間的社會關系和產生的社會效果。?
2.2)研究文物的作用
文物的作用具體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文物的史料作用和教育作用。
文物的史料作用主要研究以下內容:
證史作用
正史作用
補史作用
史料作用
文物的教育作用主要探討以下內容:
文物教育的特點
文物教育的場所
文物教育的形式
文物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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