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坐落于素有“海濱鄒魯”之譽的歷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歷史悠久、聲譽斐然的百年省屬高等學府。學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后由華南女子文理學院、福建協和大學、福建省立師范??茖W校等單位幾經調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師范學院,1972年易名為福建師范大學并沿用至今。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福建師范大學。2014年被確定為福建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2018年被確定為福建省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022年被確定為福建省第二輪“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福建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確定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文檔下載區”下載查看。
擬錄取考生應按照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如因體檢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按規定予以退學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調劑
(一)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訂,并在我校復試錄取辦法中一并予以公布。
(二)考生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按照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參加調劑。
(三)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其他院校的“少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錄取
(一)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環節,我校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擬錄取考生未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錄取檢查的,不予錄取。
(四)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憑《調檔函》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寄送至報考專業(領域)所在的學院黨委(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往屆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還需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應屆生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寄送至我校的,須由考生所在學院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寄送的理由和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9月1日)。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轉人事關系,應在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福建師范大學定向就業研究生培養就業合同》,上交《碩士研究生檔案審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報名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提交情況說明。
除“少干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以及福建省復合型碩士層次公費師范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外,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未按要求函調人事檔案(往屆生含工資關系證明材料)或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的,錄取資格無效。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六)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以及辦理流程詳見《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習管理規定(修訂)》(閩師研〔2020〕13號)有關條目。
福建師范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福建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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