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職研究生網訊:據了解,華中科技大學制訂了本院系研究生中期篩選的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全校各院系: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條例》(校研【2017】12號)和《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條例》(校研【2017】13號)的規定,中期篩選是研究生培養的一個重要環節。為加強研究生培養的過程管理,規范研究生的中期篩選,要求各院系根據學校文件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院系研究生中期篩選的實施細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細則要按照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對中期篩選提出具體的時間、方法、標準和程序等,其中政治思想表現由院系黨委(總支)負責組織評價。對課程學習、科研研究、論文選題等均應有明確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二、制訂程序
細則需提交院系學位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在全院師生中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公示無異議,報研究生院備案。
各院系應于本學期內完成研究生中期篩選實施細則的制訂工作,并于2018年3月2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備案(聯系人:周燕陵,聯系電話:87557334)。
三、嚴格執行中期篩選制度
各院系要以這次制訂中期篩選的實施細則為契機,認真做好研究生的中期篩選工作,篩選結果按要求每學年末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對院系的中期篩選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其評價結果作為每年研究生招生指標分配的重要依據。
研究生院
2018.1.5
文章來源: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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