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推薦2023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預通知》指示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現將2023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推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選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學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工作要求
1.學院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各環節工作有條不紊。做好政策解釋和咨詢服務工作,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學院師生,通知到每一名2023屆畢業生,切實做好2023屆推免生工作。
2.學院認真執行學校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查申請人的各項材料,嚴格把關推薦條件、標準、方法和程序,確保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針對在學術研究、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發明創造等方面成績突出、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的確認將嚴格執行學校有關文件要求,嚴格標準、規范程序、從嚴控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查的基礎上,實行擇優選拔,必須嚴格做到程序透明,工作規范,結果公開。
4.推免生推薦程序按《湖北工業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湖工大教[2021]38號)執行。
三、推免生條件和名額
(一)推免生條件
申請推免生的學生在校期間應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無補考記錄,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為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愛國敬業,遵紀守法,有社會責任感,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學習勤奮,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20%。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水平。
4.畢業時必須獲得學士學位。
5.藝術類專業: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6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10分(710分制)及以上。
(二)推免生指標(待定)
后期公布。
各專業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產生;各專業未用完的正式名額和遞補名額,不分專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產生。
綜合成績由學生的學業成績、獎勵分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學業成績+獎勵分成績
1.學業成績為學生所在專業培養計劃規定應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以學生期末考試成績)換算而成,換算公式為:學業成績=50+平均學分績點(GPA)×10。
2.學校對學生獲得各級表彰、競賽獎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發明專利等,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獎勵分,獎勵分成績為各項獎勵分之和,16分封頂。(其中,2022年湖北工業大學學科競賽簡表中A1對應A+類賽事加分,A2、A3對應A類賽事加分,A4對應B+類賽事加分,B對應B類賽事加分,C對應C類賽事加分)
學生可根據自身的條件向學院提出申請公平競爭,科學選拔。
四、推免工作流程
(1)9月6日-9月7日,制定計劃
學院按照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并在藝術設計學院網站上公布。
(2)9月7日-9月9日,學生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于9月9日上午10點前,向學院教學辦公室(4C-307)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材料包括:申請表(附件1)、成績單(北區服務中心打印)、排名(北區服務中心打印)、獲獎證書、社會活動及表彰證書等材料的原件以及復印件。
各項獎勵加分項目(附件2)的有效時間截止到2022年9月4日。
(3)9月9日,審核材料、公開質詢
由遴選專家審核小組按照實施細則對申請者的相關材料進行評議、核查和綜合評定,計算出綜合成績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初選人員(按推免生名額的2倍確定答辯名單)將于9月9日下午14:30在三樓會議室(4C-306)進行現場公開質詢。
(4)9月13日-9月21日,公示
在學院網站及宣傳欄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有異議的學生,學院將查明情況,公布處理結果。
(5)9月22日,上報初選名單
學院將最終擬定的推免生初選名單排序(按推免生名額的1.2倍確定初選名單,不足1人的按1人計)報教務處。教務處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6)9月22日-9月26日,學校將擬推免生名單在教務處網站公示。
(7)9月27日,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上報推免生擬錄取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2.有學術不端行為者;
3.確定推薦名單后,后續必修課程考試有一門低于75分者;
4.確定推薦名單后,畢業設計(論文)或實踐教學環節成績低于75分者;
5.確定推薦名單后,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者;
6.申請出國者;
7.確定推薦名單后,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者。
六、其它事宜
獲得推免資格的推免生可按接收階段的規定時間登錄“推免服務系統”自行決定填報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志愿。
附件1:湖北工業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審批表
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性別 | 學號 | ||||||
學院 | 專業 | ||||||||
聯系電話 | |||||||||
學習 情況 | 專業排名 | 所在年級 專業人數 | 專業排名占本專業人數的百分比 | ||||||
CET4成績 (英語專業學生專業四級成績) | CET6成績 (英語專業學生 專業八級成績 | 學業成績 | |||||||
獲 獎 情 況 | |||||||||
科 研 能 力 | 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題目、刊物(或發明專利)及時間: | ||||||||
獎勵分成績: | |||||||||
綜合成績: | |||||||||
學院 推免生遴選 工作 小組 意見 | 年月日 (公章) | 學校 推免生遴選 領導 工作 小組 意見 | 年月日 (公章) |
獎勵分為鼓勵學生提升創新創業能力,開展科技創新和學術研究,向學術創新領域發展。計算范圍必須為申請人自入學開始、截至報名之日止所獲得的榮譽或完成的成果。申請各類獎勵分必須由學生本人根據學校當年公布的獎勵標準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書、文件或論文等證明材料,由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專家審核小組進行審核認定。具體獎勵分標準見下表:
附件2:學校推免生遴選獎勵分標準一覽表
類別 | 單位 | 分值 | ||
榮譽 稱號 | 全國三好學生、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獎、全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全國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國大學生年度人物、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秀青年志愿者、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湖北省五四青年獎章 | 分/項 | 5 | |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秀青年志愿者、優秀社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全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 | 分/項 | 3 | ||
論文 | ESI高被引或熱點論文 | 分/篇 | 16 | |
SCI、 SSCI、《中國社會科學》、新華文摘、《光明日報》理論版、《人民日報》理論版 | 分/篇 | 8 | ||
人大復印資料公開發表、期刊EI論文 | 分/篇 | 6 | ||
中文核心期刊論文 | 分/篇 | 3 | ||
專著 | 獨撰者及合著出版專著的第一作者 | 分/本 | 6 | |
專利 | 申請人作為第一發明人獲本學科領域國家發明專利,湖北工業大學作為專利權人 | 分/項 | 6 | |
競賽 獲獎 | A+類國家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12/8/6/4 |
A+類省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4/3/2/1 | |
A類國家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6/4/3/2 | |
A類省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 分/項 | 1.6/0.8/0.4 | |
B+類國家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4/3/2/1 | |
B+類省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 分/項 | 0.8/0.4/0.2 | |
B類國家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3/2/1/0.5 | |
B類省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 分/項 | 0.4/0.2/0.1 | |
C類國家級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1.6/0.8/0.4/0.1 | |
省級大學生科研成果獎 | 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 分/項 | 5/4/3/2 | |
其他 | 實習 | 到國家認可的國際組織實習或海外支教 | 分/年 | 6 |
說明:1.相關論文、專著為學生在本科階段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與學業相關成果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相關論文、專著;
2.如果存在多人參與項目或多人共同擁有成果,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依次獲得總分值的1/2、1/3、1/4、1/5、1/6,其中學科競賽以團隊形式獲獎的,團隊負責人所得分數占獎項分值的1/2,其余成員平分獎項分值的1/2。如未確定團隊負責人,則團隊全體平分獎項分值。學科競賽以團隊參賽獲獎的,總分值按獎項分值150%計算;
3.國際賽事的最高級別獎項等級等同于該類別國家級獲獎等級;
4.競賽設置的最高獎項按特等獎計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級依次遞減;
5.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只計算特等獎;
6.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歸屬第一單位必須是湖北工業大學;
7.同一獎項或成果多次獲獎以最高分計算,不累加計算;賽事類別按照參賽當年教務處公布的學科競賽指南進行認定,競賽類獎勵加分項目只統計與學生所屬學科相關的項目。具體細則可由各學院制定,但各類相應等級加分不得超過以上相應分值;
8.學術刊物等級以科研處認定的刊物等級為準。
各學院可以在以上獎勵分范圍之外,根據各學科特色提出不多于2項的獎勵項目,每項獎勵分不高于6分,報學校批準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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