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廣東省首家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實驗示范校,廣東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試點高校,廣東省“黨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創建單位,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資助的公立大學。汕頭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根據我校通知,一般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確定。
錄取
1.我校按照2024年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以及廣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汕頭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汕頭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