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始創于1909年的廣東全省農事試驗場暨附設農業講習所。1952年,在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時,由中山大學農學院、嶺南大學農學院和廣西大學農學院畜牧獸醫系及病蟲害系的一部分合并成立華南農學院,隸屬農業部主管;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了校名。1984年,更名為華南農業大學。2000年國家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學校由農業部劃歸廣東省主管。華南農業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須于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修完本科八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于復試前提供由修讀課程的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修完本科八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合格,考生須于復試前提供由修讀課程的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或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報考說明:
(1)我校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為經濟管理學院農村發展;
(2)我校所有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錄取為所在單位定向就業碩士生;
(3)單獨考試招生專業的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
(4)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四)推薦免試
歡迎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具體條件請參閱《華南農業大學2024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華南農業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華南農業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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