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醫藥大學是首批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廣東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也是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中醫藥高校。學校辦學基礎為1924年創建的廣東中醫藥專門學校,1956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廣州中醫學院,是新中國首批四所高等中醫藥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正式更名為廣州中醫藥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錄取
(一)根據國家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任何問題均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新生報到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廣州中醫藥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廣州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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