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大學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提升研究生人才選拔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扎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計劃
本專業擬招生8人(不含推免)。各專業(研究方向)最終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實際錄取的推免生數及考生報考情況等進行適當調整,未使用完的推免生計劃由學校統籌調配使用。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本專業只招收前置學歷為地理科學類的本科畢業生。
(二)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僅接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的報考。考生在報考時,報考類別須選擇“定向就業”,并準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準考,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 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
預報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報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https://yz.chsi.com.cn。
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或招生方向),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2)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報名前提前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如果符合相應報考條件,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準備好學歷證明材料并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人員,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階段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人員,應符合我校招生計劃限定地區要求(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我校少干計劃招生生源地僅限廣西、云南、四川),且通過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需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定向協議書》,畢業后根據協議書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業。我校僅全日制專業接收此專項計劃考生報考,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專項計劃。
(5)關于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說明: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我校不接受線下申請。最終加分情況以教育部下達的加分庫為準。
(6)殘疾考生如需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9)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0)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
2.網上確認要求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4)考生網上確認時需簽署并上傳《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如報考非全日制考生是否選擇定向就業、考生前置學歷是否滿足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要求、研招網學籍學歷校驗結果、部分專業對于畢業年限、專業背景的要求等,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初試時間: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方式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試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論、204英語(二)、333教育綜合、870地理教學論。
(三)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1.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管理類綜合能力等)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2.自命題考試科目參考書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命題范圍在我校各二級招生單位網站公布。
(四)考前十天左右(具體以研招網開通時間為準),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五)考生須憑《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考前若因特殊情況需要另行準備有關材料或憑證的,以具體通知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六)考生須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及違禁物品檢查,具體要求以《準考證》上的規定為準。
七、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即復試成績小于60分)。復試中我校將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注重考生的學業知識,也注重考生的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既注重考生的考試成績,也注重考生的一貫學業表現。
復試筆試考試科目:1.中學地理教學設計;2.自然地理學。
(二)我校屬于二區招生單位,將在教育部劃定的二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含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
(三)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四)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本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六)我校在復試期間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廣西師范大學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七)廣西師范大學認為有必要時,經廣西招生考試院同意后,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八)無論何時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調劑
我校相關招生學科專業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將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
復試、調劑工作一般在202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進行,具體安排以我校公布的復試實施方案和調劑有關通知為準。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三)我校將在復試的同時組織負責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關人員或導師等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根據需要,采用“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四)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通過多種形式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錄取
(一)廣西師范大學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二)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把握。
(四)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且相關情況將被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六)其他錄取要求,按照當年國家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相關補充規定、廣西師范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或入學后進行。我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違規處理
(一)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且相關情況將被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三、學制學費
學制:3年
學費:15000元/年
如遇上級最新文件調整學費的,以最新文件為準
十四、授課方式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將根據考生實際,采用周末授課、寒暑假集中授課或其他時間段集中學習等方式,具體安排請考生咨詢各二級招生單位。非全日制學生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