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試卷滿分為 150 分,考試時間為 6 小時.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作圖筆試.
三、試卷的內容結構(知識點)
詳細規劃階段的一個或幾個街坊的城市設計與相關規劃。
考查知識點:
1、滿足題目所要求的規劃設計目標、圖件及技術指標 約 30%
2、功能布局合理、流線順暢、各項面積分配合理 約 30%
3、空間及場地處理得當,設計有創意和特色 約 20%
4、設計內容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約 10%
5、圖紙表達邏輯清晰、規范美觀 約 10%
四、試卷的題型結構
規劃設計作圖
第二部分 考察的知識及范圍
一、 考試目的和要求
1. 檢驗應試者掌握城市詳細規劃與城市設計的基礎知識、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了解相關規劃設計的政策和法規,對周邊環境與土地利用、公共設施與居住空間的安排、道路與交通系統組織、環境與景觀營造、建筑體量與基本形式表達、基地內有價值的要素的判斷和利用等,能做出符合試題要求的答案,包括:總平面規劃布置(含場地設計、豎向設計、停車場、道路、廣場、綠化布置等)、規劃結構和功能分析圖、景觀和交通分析圖、重要區域、節點的空間設計、題目特殊要求的設計圖與相關分析圖、效果圖等,并符合現行法規和規劃設計技術規范。
2. 要求應試者能將各種現狀的條件和制約轉化為設計問題的思考, 并通過規劃設計來解決問題。
二、考題類型
應試者在 6 小時內完成試題規定基地范圍內特定的規劃設計內容和規劃設計表達。考題的用地規模由具體題目要求確定;考題類型包括的相關內容為:城市(鎮)片區級文化商務中心區、商業與居住綜合區、文教服務區、舊城片區等方面的規劃設計,可能涉及多功能片區的規劃布局優化或與建筑群環境相關的其它控制要素設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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