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師范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傳統優良的省屬重點師范大學,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國家中西部基礎能力提升工程重點建設百所高校之一。云南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資格審查
云南師范大學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報考點和云南師范大學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云南師范大學在復試階段會通過面試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同時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云南師范大學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云南師范大學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
錄取
(一)云南師范大學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云南師范大學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云南師范大學、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云南師范大學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被錄取的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院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因為生病、懷孕、出國、參軍等原因,經考生本人申請和云南師范大學同意后可以辦理休學手續。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其他錄取要求,按照當年國家文件、云南省相關補充規定、云南師范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云南師范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云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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