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4所外語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區唯一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的普通高校。1951年,經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準,由蘭州大學文學院俄文系、西北大學外國語文系俄文組、俄文專修科合并組建了西安外國語大學的前身——西北俄文??茖W校。1952年,中共西北局黨校俄文班并入西北俄文專科學校,開始為國家培養本科層次外語人才。1958年更名為西安外國語學院,2006年更名為西安外國語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錄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陜西省有關研究生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通知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另行通知。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在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以開學報到日為準),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西安外國語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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