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學坐落于“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城市蘭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創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學府,隸屬于國家民委,是國家民委與教育部、國家民委與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肅省確定的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學校肇始于1941年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創建的民族學院,后民族學院并入延安大學,1949年延安大學更名為西北人民革命大學。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學蘭州分校第三部基礎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學院,2003年4月更名為西北民族大學,2007年學校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學校設有西北新村校區、榆中校區和附屬醫院、附屬中學、附屬小學、附屬幼兒園,校園總面積1776畝,總建筑面積77萬平方米,圖書館藏圖書文獻等408萬余冊/件(含電子圖書),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約5億余元。歷經七十余年的發展,學校形成了以“黃土地”和“黃河”為表征,以“樸實無華,甘于清貧,淡泊名利,無私奉獻”和“志存高遠,奔流不息,百折不撓,勇往直前”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學精神,為國家培養了20萬余名各級各類專門人才。西北民族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后和新生入學階段須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調劑
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我校可接收調劑。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填報調劑志愿。具體調劑程序詳見我校當年復試錄取相關要求。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我校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復試階段思想政治考核及函調人事檔案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
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的考生,發放《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和定向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西北民族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西北民族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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