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高校、山東省和青島市共建高校、山東省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學科建設高校。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09年創辦的青島特別高等專門學堂。1993年由原青島大學、山東紡織工學院、青島醫學院、青島師范專科學校等合并組建而成。青島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擬錄取后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和品德、綜合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本單位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青島大學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青島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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