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大學始建于1949 年4 月。1950 年7 月大連大學建制取消,其中大連大學工學院獨立為大連工學院;1978 年12 月大連工學院與旅大市委聯合設立旅大分校,1981 年11 月更名為大連工學院大連分院;1983 年11 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將大連工學院大連分院改建為“大連大學”。1986 年11 月經原國家教委批復大連大學、大連師范專科學校(前身為1948 年3 月成立的關東文法專門學校)、大連市衛生學校(前身為1950 年10 月成立的旅大市衛生學校)聯合辦學,校名定為“大連大學”。1995 年底大連大學換建搬遷集中辦學。1988 年4 月原大連市第五人民醫院劃歸學校作為附屬醫院;2005 年11 月沈陽鐵路局大連醫院并入大連大學,更名為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同時大連大學附屬醫院更名為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2008年12 月大連鐵路衛生學校并入大連大學。連大學始建于1949年4月。1950年7月大連大學建制取消,其中大連大學工學院獨立為大連工學院;1978年12月大連工學院與旅大市委聯合設立旅大分校,1981年11月更名為大連工學院大連分院;1983年11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將大連工學院大連分院改建為“大連大學”。1986年11月經原國家教委批復大連大學、大連師范專科學校(前身為1948年3月成立的關東文法專門學校)、大連市衛生學校(前身為1950年10月成立的旅大市衛生學校)聯合辦學,校名定為“大連大學”大連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 殘疾人聯合 會 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 2003 〕 3 號)要求, 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 《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 2010 〕 2 號) 等文件規定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在復試前見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
錄取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考生參與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如違反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考試作弊、考后傳播試題等違規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 3 號)嚴肅處理。全日制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全日制碩士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向學校請假,并經學校同意。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大連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