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
(一)基本條件
1.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
2.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規定的相關專業的報考條件,以及相關專業調劑要求。
3.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達到或超過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相近。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的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教育部將根據國家戰略需要、社會發展需求、考生報考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均按照顧專業執行。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8.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11.非全日制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二)工作要求
1.學校統一管理調劑工作,統一審核學院調劑細則、統一發布調劑信息、統一監督巡查、統一審核調劑復試及錄取名單、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遴選、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
3.學院在調劑系統內開放缺額信息時,須按招生章程和學院相關規定,將相關專業的調劑要求填入系統,提前公布開放、關閉調劑系統時間。
4.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一到,學院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繼續開展調劑工作的學院,要確保至少每36小時更新一次相關調劑信息。
6.學院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及第一志愿錄取情況,按照相關規定擬定調劑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復核同意后方可公布。調劑名單一旦公布,不可隨意更改、撤銷。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統籌,嚴格按照2023年9月發布的《寧波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復試”章節所述的有關要求與規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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