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國現代專業音樂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作為中國音樂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內外享有盛譽,被譽為“音樂家的搖籃”。上海音樂學院前身為國立音樂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蕭友梅先生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創辦,首任院長蔡元培先生,是中國第一所獨立建制的國立高等音樂學府,以“援西立中,化用為體”辦學理念,奠立了中國專業音樂教育的專業建制與學科體系。1956年起改用現名,為文化部直屬重點院校,現為文化和旅游部與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為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入選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學校。上海音樂學院在職研究生報考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⑷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24 年9 月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 年(從畢業后到2024 年9 月1 日)或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專業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
e.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f.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
2.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⑴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關于“高等學校學生”身份的具體規定按照教學廳[2016]7號文件執行);
⑵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3.符合教育部辦公廳下達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通知要求的,可以報考“少民骨干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數以教育部辦公廳文件為準。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上海音樂學院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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