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
一、C語言程序的結構
基本要求:程序的構成,main函數和其他函數;頭文件,數據說明,函數的開始和結束標志以及程序中的注釋;源程序的書寫格式。
考核重點:頭文件,程序的構成,main函數和其他函數。
二、數據類型及其運算
基本要求:C的數據類型(基本類型,構造類型,指針類型,無值類型)及其定義方法;C運算符的種類、運算優先級和結合性;不同類型數據間的轉換與運算; C表達式類型(賦值表達式,算術表達式,關系表達式,邏輯表達式,條件表達式,逗號表達式)和求值規則。
考核重點:C的數據類型及其定義方法,C運算符的優先級和結合性,不同類型數據間的轉換與運算,C表達式的應用。
三、基本語句
基本要求:表達式語句,空語句,復合語句;輸入輸出函數的調用,正確輸入數據并正確設計輸出格式。
考核重點:C語言的5種基本語句使用。
四、選擇結構程序設計
基本要求:用if語句實現選擇結構;用switch語句實現多分支選擇結構;選擇結構的嵌套。
考核重點:選擇結構程序設計。
五、循環結構程序設計
基本要求: for循環結構; while和do-while循環結構; continue語句和break語句;循環的嵌套。
考核重點:循環結構程序設計。
六、數組的定義和引用
基本要求:一維數組和二維數組的定義、初始化和數組元素的引用;字符串與字符數組。
考核重點:數組的定義和使用,排序算法(選擇法、冒泡法)程序設計。
七、函數
基本要求:庫函數的正確調用;函數的定義方法;函數的類型和返回值;形式參數與實在參數,參數值傳遞;函數的正確調用,嵌套調用,遞歸調用;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變量的存儲類別(自動,靜態,寄存器,外部),變量的作用域和生存期。
考核重點:函數的定義與使用;函數的參數傳遞;局部變量和全局變量的使用。
八、指針
基本要求:地址與指針變量的概念,地址運算符與間址運算符;一維、二維數組和字符串的地址以及指向變量、數組、字符串、函數、結構體的指針變量的定義;通過指針引用以上各類型數據;用指針作函數參數;返回地址值的函數;指針數組,指向指針的指針。
考核重點:各種指針變量的定義和使用。
九、結構體(即“結構”)與共同體(即“聯合”)
基本要求:結構體和共用體類型數據的定義和成員的引用;通過結構體構成鏈表,單向鏈表的建立,結點數據的輸出、刪除與插入;用typedef說明一個新類型。
考核重點:結構體的定義和使用。
十、文件操作
基本要求:文件類型指針(FILE類型指針);文件的打開與關閉(fopen,fclose);文件的讀寫(fputc,fgetc,fputs,fgets,fread,fwrite,fprintf,fscanf函數的應用),文件的定位(rewind,fseek函數的應用)。
考核重點:文件順序讀寫與隨機讀寫的程序設計。
參考書目:
1. 譚浩強.《C程序設計》(第五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
2. 譚浩強.《C程序設計(第五版)學習輔導》.清華大學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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