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坐落于廣東省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廣州,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高校。1977年開始培養本科生,200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1年獲批廣東省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高校,是廣東省“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學校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的區位優勢和廣東省職業教育的特色優勢,服務產業,做中國產教深度融合的促進者;引領職教,打造中國“雙師型”工匠之師培養的南方高地。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在職研究生錄取相關政策如下:
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對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我校調劑工作嚴格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階段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將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 號)要求執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
(一)我校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全日制專業可以選擇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形式;非全日制專業只可選擇定向就業一種形式。定向就業的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在學期間不轉工資、戶籍關系及人事檔案,可享有已簽協議的定向單位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畢業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入學前未將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轉入我校者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參照《廣東技術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實施。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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