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法治建設、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及研究方向
社會學院應用心理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20人,人數僅供報考時參考,錄取時將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學校生源狀況和發展需要,適當調整。
研究方向:特殊人群心理評估與干預、心理健康與生涯發展。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4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4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復試前須有2篇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所報考學科文章。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名前須取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報考部分專項計劃的特別要求
1.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含4年),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3)報考專業僅限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
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二)中的各項要求,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
日制。招生時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其他報考資格詳見教育
部相關通知。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一)、(二)中的各項要求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報考學習方式僅限全日制。
(三)其他要求
除上述條件外,考生應同時符合招生學院提出的報考要求,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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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流程
考生須仔細閱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相關通知公告,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誤填報考信息、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等原因,導致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普通招考報名流程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報名參加普通招考,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
3.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選擇“中國政法大學”考點;援藏計劃考生選擇西藏教育考試院指定的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考生須按報考點要求辦理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及參加考試。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或前往所選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時間及地點:以考生所選考點通知或公告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現場確認)須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截至初試考試日期仍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要求每學期均注冊;獲得高職高專、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提供學歷證書;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提供學位證書)、網上報名編號、所選考點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過網上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
4.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注意事項
在職人員:報名時不必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與工作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資格審查與準考證發放
我校在報名、復試、錄取及入學等各階段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可在考試前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初試、復試、調劑復試)
我校初試和復試的自命題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只提供命題范圍。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
2.初試地點:詳見所選考點的通知公告。
3.初試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 英語(二)或其他六個科目任選其一?
③347 心理學專業綜合?
④-無
(二)復試
學校依據教育部劃定的全國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錄取政策,結合本年度各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考生初試成績,制定并公布我校各專業(或研究方向)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復試分數線)。
我校采用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將對考生專業素養、綜合能力和外國語聽說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等進行考核。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科目及命題范圍見附錄3。復試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前另行通知)。
(三)加試
報考法律(非法學)的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高職高專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取得復試資格后,不需要加試。
(四)調劑復試
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及接收調劑政策后,未能參加第一志愿學校(或專業)復試或復試未錄取的考生,如符合調劑要求,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復試。
(五)考風考紀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
考試作弊構成犯罪者,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關規定,依法受到嚴厲懲處。
我校對初試或復試中作弊的考生還將給予如下處理:
將考生的有關情況及《考試違紀處理決定書》寄送考生學習或工作單位,并建議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就業或工作調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從下一年度起,連續3年禁止報考我校各類研究生。
七、健康檢查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八、錄取
根據考生所報考第一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單科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學習方式、就業方式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指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學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費用自理,課程設置、學習時間安排等咨詢相關學院。學校不負責支付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各類工資、補貼、醫療費用等費用,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醫療保險由學生自行解決。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須與我校及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合同就業,學習期間人事檔案和戶口均不能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入學前必須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可將戶口遷入我校,畢業后與用人單位經雙向選擇就業。
定向就業生應按定向合同就業,如遇特殊原因確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定向生履約管理的通知》(京教學〔2017〕4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網上報名時,考生必須明確選擇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報名后不得更改,復試后按照報名信息錄取。注意事項:
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僅限“定向就業”;
十、學制學費
社會學院應用心理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為2年,學費9萬元/年。
十一、畢業和學位授予
學習期滿,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者可獲得畢業證書,符合我校碩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學習方式:非全日制。
十二、信息發布和其他事項
(一)招生信息發布網站及微信公眾號
我校發布各類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關通知的網站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yjsy.cupl.edu.cn。官方微信公眾號“zgzfdx_yjszs”(“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學院網站
見學校主頁“教學機構”,網址: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關材料發放
初試成績、復試通知、復試成績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不寄發書面通知;錄取通知書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寄發。
(四)禁辦考研輔導班
學校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校內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招生政策調整
如果國家或學校在本招生年度調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臺新政策,將按最新政策及規定執行,本章程將做相應調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時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