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4]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與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標準和工作程序,并將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同時在本單位網上公示。
二、復試時間原則上定于2015年1月10日—1月11日,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學校確定的復試分數線(見附件),復試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復試名單確定后,各單位應電話通知到每個考生準時參加復試。復試前要認真做好考生的資格審查復核工作,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三、政治理論、專業課及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經復試合格(政治理論課≥60,專業課≥60,面試≥60)的考生,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4]18號文件精神的規定,藝術碩士錄取限額為75人(其中音樂限額14人、美術和藝術設計錄取總數限61 人),體育碩士錄取限額為100人(含優秀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法律碩士錄取限額為100人,教育碩士錄取限額為200人(其中教管限額32人、思政限額25人、語文限額33人、數學限額20人、物理限額8人、化學限額16人、生物限額13人、英語限額34人、歷史限額19人),公共管理碩士錄取限額為100人,工商管理碩士錄取限額為100人,公共衛生碩士錄取限額為100人,農業推廣碩士錄取限額為20人,工程碩士錄取限額為230人(其中機械工程和控制工程錄取總數限57人,電子通信工程和集成電路工程錄取總數限49人,計算機技術和軟件工程錄取總數限71人,化學工程和材料工程錄取總數限26人,光學工程限6人,紡織工程限4人,制藥工程限16人,工業設計工程限1人)。
四、上線人數超過國務院學位辦規定的錄取限額,按錄取限額錄取,不接收調劑生源。上線人數不足國務院學位辦規定的錄取限額,按實際上線人數錄取,同時可接收報考江蘇省內高校同學位類別、同專業領域的調劑生源(限公共管理碩士、公共衛生碩士、農業推廣碩士)。
五、各專業學位類別間、領域間均不能進行調劑錄取。工程碩士的錄取人員中無學士學位的比例不得超過10%;體育碩士、藝術碩士的錄取人員專科學歷的比例不得超過10%。
六、各單位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于2015年1月13日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后在研究生院網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者上報教育部學位中心。各單位要按招生簡章要求認真核實擬錄取考生的報考資格和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表要保存到考生畢業離校為止。
七、2015年3月28日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新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各單位自行舉行開學典禮。
八、各單位要做好新生的上課準備工作和排課工作,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報送擬錄取名單時同時向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報送各專業學位的上課方式。我院將組織有關人員檢查新生開學工作。
九、各招生單位要樹立品牌意識,加強自律,保證復試與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嚴禁復試與錄取工作中的不正之風,要務必保證專業課考試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保密性,專業課試卷在啟用并使用完畢之前屬機密級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或向考生泄露,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附件:蘇州大學2014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
學位類別 | 復試分數線 |
教育碩士 | 外語≥45 聯考成績≥175 |
公共衛生碩士 | 外語≥35 總分≥131 |
公共管理碩士 | 外語≥35 總分≥125 |
工商管理碩士 | 外語≥35 總分≥140 |
工程碩士 | GCT≥212 |
法律碩士 | 外語≥50 總分≥207 |
農業推廣碩士 | GCT≥170 GCT單科≥20 |
體育碩士 | 入學資格≥74 |
藝術碩士 | 入學資格≥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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