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創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國自己創辦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1996年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2000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為“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序列,現有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力學、控制科學與工程三個學科入選第二輪“一流學科”建設名單。學校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民航局先后簽署協議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相關政策如下: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3.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4.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5.報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須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教育管理專業學位招收對象為具有第一線教學經歷的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專任教師和管理人員。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條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計劃考生報名前必須征得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同意,并及時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7.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需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截至2024年9月),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2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我校單考重點面向國防軍工等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的行業招收業務骨干在職人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8.部分學院招生專業對考生有專業背景要求,請注意查看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
9.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相關政策如上,請廣大考生按需求報名,希望可以給考生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詳情請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簡章或咨詢本站老師。
您填的信息已提交,老師會在24小時之內與您聯系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請撥打以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