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與國防 科工局共建高校。學校創建于 1945 年,1960 年被中共中央批準為全國重點大學。學校 2005 年成為國家“211 工程”重 點建設高校,2009 年成為國家“985 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2017 年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行列。學 校現有 20 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 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8 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3 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 點。學校現有碩士、博士導師 1500 余人;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 15000 余人。從 2017 年起,依據國家統一要求,我校 碩士研究生將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分類招生。為做好 2025 年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基本情況
1.招生規模:2025 年計劃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合計 778 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數為準。
2.招生專業領域:2025 年,我校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 建筑、設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翻譯、應用統計、新聞與傳播、國際商務、社會工作等 18 種專 業學位類別招收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3.錄取方式:2025 年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將按照“報名考試”方式錄取。
二、報考基本條件
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 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 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相關學院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以及工程管理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 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 125602]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基本條件第(一)、(二)、(三)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相關學院提出的 具體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 經驗。
3.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未涉及的其他報考情況、報考條件以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準。報考條件如有變化以教育部有關文件為準
三、考試時間及要求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碩士研究 生均須統一參加 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試內容及考試時間相同。
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和各省規定時間為準。
四、學習方式及修業年限
1.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入學后,按照在職非脫產形式學習,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和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相同的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修業年限: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修業年限為 3 年。
五、學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1.學費標準: 6萬
2.獎助政策:部分聯合培養單位對符合條件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獎學金資助,具體請咨詢相關學院。
獎助政策如有調整,以新政策為準。
六、特別說明
1.提醒廣大考生報名時,注意報考專業方向的學習方式,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和非全日制(不脫產 學習),學習方式確定后不得改變。
2.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報考類別應選擇定向就業,明確定 向就業單位。我校部分學院與企業開展了聯合培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項目,實施訂單式招生和定向式培養,在培養過 程管理、條件保障、雙導師協同指導、獎學金資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歡迎廣大考生踴躍報考,具體請咨詢 相關學院并以學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3.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5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 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