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我校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將另行通知。
2.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3.在復試階段,我校將加強對考生專業知識、技能及綜合素質的考核,一般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并對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進行測試。同等學力的考生須另外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此外,我校將在復試中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以下簡稱“思品考核”)。
4.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生源狀況確定。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專業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并在復試前通過各學院系網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或復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5.我校將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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