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研究生網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7年下半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檢測與雙盲評審工作即將開展,日前,該校發布了相關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校內各有關學院:
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審辦法》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管理辦法(試行)》,現對2017年下半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檢測與雙盲評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
預答辯工作應在論文檢測工作開始前全部完成,所有博士、碩士均需通過預答辯后,方可提交論文檢測和雙盲評審。各培養單位通過預答辯來診斷論文可能存在的問題,以期進一步修改與完善。其程序與正式答辯相同,可以由校內外3-5位同行專家組成,且選自校內本導師組的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各培養單位應當做好預答辯記錄,填寫《預答辯記錄本》和《預答辯記錄表》。9月8日前將《預答辯記錄本》、《預答辯記錄表》、《申請學位名單》紙質版提交研究生院學位辦。
二、學位論文檢測工作
凡擬在2017年下半年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均需在9月8日前提交學位論文全文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全日制研究生檢測論文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提交,在職申請碩士學位(單證)和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研究生由各學院匯總后提交。
我校將對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進行盲評前與答辯后兩次論文檢測。檢測總文字復制比的合格標準為:
去除本人文獻文字復制比后,博士、碩士論文復制比均不得超過15%。其中,盲評前論文檢測:15%≤論文復制比<30%的,可對論文進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進行檢測,若仍超過15%,經同行專家確認,推遲半年申請答辯;30%≤論文復制比<50%的,經同行專家確認,推遲半年申請答辯;論文復制比≥50%的,經同行專家確認,推遲一年申請答辯。答辯后論文檢測:論文復制比超過15%的,經同行專家確認,推遲半年申請答辯;論文復制比超過30%的,經同行專家確認,三年內不得申請學位;論文復制比超過50%的,經同行專家確認,將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由個人提出申請并說明原因,經導師、導師組和學院審核后,報學位辦申請復檢。
三、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我校自2016年上半年起,全面啟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學位論文送審平臺”,所有申請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將進入“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進行雙盲評審。
通過“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的博士學位論文全部實行雙盲評審。通過檢測的碩士學位論文,以二級學科(專業學位類別)為單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隨機抽取參加盲評。
盲審材料提交要求:
(一)學位論文盲審相關材料提交時間為2017年9月15日,逾期提交產生的后果由各單位自行承擔。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
1、論文原文電子版(PDF版)。
PDF版論文命名規則為“10520_二級學科代碼_學號_LW.PDF”(學校代碼與學科代碼學號之間用“_”號連接;LW是字母,不是論文題目),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
學位論文、學位論文自評表等,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導師信息的內容均不得出現在送審學位論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導師姓名、致謝、已發表論文中的作者和導師姓名等。
2、學位論文自評表電子版(PDF版)
PDF版論文自評表命名規則為“學校代碼_二級學科代碼_學號_ZPB,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ZPB”。
3、學位論文匯總數據表
學位論文匯總數據表由各申請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填寫,各學院審查匯總,數據表字段說明請見“學位論文送審平臺評審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
其他情況說明:
1、《工作日程安排》、《申請博士論文答辯資格審查名單》、《博士學位論文自評表》、《申請碩士論文答辯資格審查名單》、《碩士學位論文自評表》、《學位論文匯總數據表》和《學位論文送審平臺評審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預答辯記錄表》,詳見附件。
2、參加雙盲評審的博士論文、碩士論文可不再參加同行專家通訊評閱。
3、對于未抽中的碩士學位論文,各學院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嚴格把關,確保論文質量。
4、請各學院(中心)通知全體研究生,并提請全體導師注意,要求作者在認真學習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學校的學位論文撰寫規范要求(含格式與注釋要求)撰寫與完善論文。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位辦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zip
文章來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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