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內容及要點
(一)和聲部分
和聲部分考試內容:
(1) 正三和弦、副三和弦及其運用
(2)終止式的類型(包含:半終止;終止;阻礙終止)與運用
(3) SII7和弦、屬七和弦、導七和弦、屬九和弦的運用
(4)弗里幾亞進行中的自然小調與自然(調內)模進
(5)重屬和弦的運用
(6)離調、半音體系與半音模進
(7)到一級關系調的轉調
和聲部分考試要點
(1)能夠熟練地運用各種類型的和弦為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聲,要求終止式明確、和弦選擇合理、聲部進行規范、整體布局良好。
(2)能夠準確的分析某個主調音樂片段的和聲特點,要求準確標記調性、和弦、和弦外音(需標明類別),有轉調需標明轉調過程(共同和弦、轉調和弦)。并且能夠對作品的和聲風格進行簡要說明。
(二)曲式部分
曲式部分考試內容:
1)陳述結構類型:樂匯、樂句、樂段、樂段的擴展、群結構、自由結構
2)曲式結構類型:單一部曲式、單二部曲式、單三部曲式、復合再現三部曲式、變奏曲 式、回旋曲式、奏鳴曲式、回旋奏鳴曲式等。
曲式部分考試要點:
考察學生對于音樂發展邏輯的把握能力。其中包括:音樂陳述結構特點、曲式結構特點、調性布局特點等。在此基礎上,能夠用簡明的曲式圖示說明音樂的邏輯運動過程,并用文字就音樂本體的發展特點進行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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